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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组织体系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5-04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组织体系是怎样的?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是在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的。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是由热心中国工程教育的有关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的会员制社会团体组织。

认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为监事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认证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等。各机构与认证工作有关的职责分别如下:

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协会章程、表决通过会员入会与除名、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选举和罢免协会监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等。

理事会:领导、组织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构建工程教育认证体系;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认证标准等;确定学术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等。

监事会:监督理事会、下设机构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秘书处及其成员工作情况;监督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确保诚信、公正;受理学校关于认证结论或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包括受理认证申请、组织开展现场考查、组织开展认证结论审议等;指导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认证工作计划,协调认证工作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协助学术委员会制订、修订工程教育认证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负责工程教育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认证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认证培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秘书处同时为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结论审议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所在专业领域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制订、修订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工作文件,交学术委员会审定;推荐本专业领域的认证专家人选;组织本专业类认证专家的日常培训;委派现场考查专家组开展现场考查工作;组织撰写工程教育认证的有关报告、资料、结论建议等,报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受理事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学术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对认证工作提供咨询;制订和修订认证办法、标准等认证工作文件,报理事会通过;对工程教育认证提供学术支持;认定专家资格;指导和组织学术活动等。

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审议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做出的认证报告和认证结论建议,报理事会通过。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徐邦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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