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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及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确保实验室安全,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对教学及各类实验室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一)自查时间

221日前。

(二)自查内容

1.开课前相应的教学保障情况(主要包括教室清洁卫生状况,教室灯光、桌椅是否完好,教学多媒体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

2.教材是否领取、发放到位;

3.任课教师到位情况及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4.本学院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秩序等情况);

5.根据上学期期末学校抽查试卷反馈意见对试卷的整改情况,及对未抽查试卷的自查及存档情况;

6.上学期各类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7.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展情况;

8.各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情况。

二、学校检查

(一)221日(周一):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务处、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中心、安全保卫处成立检查小组开展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学校的期初教学准备和实际运行总体状况: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任课教师(含外聘和兼职教师)的到课、上课、下课情况;教学计划、教学课表的安排、运行、执行情况,教学信息(尤其是临时有调整变化的)的沟通、传达和反馈情况;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的准备和落实;师范类专业认证准备及开展情况;

2.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是水、电、消防、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管理、化学药品的使用及管理、仓库管理等方面。

(二)37-318日(第3-4教学周),学校检查各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上学期教学文件存档、试卷自查存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组织安排人员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精心抓实抓好日常管理和服务,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二)各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整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留存备查。

(三)学校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各部门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处理,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四)要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实验教学及设备管理中心 安全保卫处


2022218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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