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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信访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离退休工作处发布日期:2023-03-09浏览次数: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信访工作的意见

鲁老干〔2007〕13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老干部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老干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老干部(组织、人事)处,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党委老干部(组织、人事)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信访条例》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全省老干部信访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强化做好新时期老干部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

老干部信访工作是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干部、了解老干部、倾听老干部意见的重要渠道,是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密切联系老干部的重要途径,也是接受老干部监督、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手段。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有利于保持老干部队伍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全面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引导老干部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提高老干部工作整体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努力维护信访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一)认真解决老干部的合理诉求。对老干部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政策要求抓紧解决;对老干部要求合理、但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对老干部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向老干部解释清楚,取得老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老干部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二)着力解决老干部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把老干部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本部门,解决在基层。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加强改制重组和关停破产企业离休干部、高龄期和高发病期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居住农村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充实离休干部。

(三)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老干部反映问题的同时,要加强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处理老干部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帮助老干部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各方面为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引导老干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三、进一步规范老干部信访秩序

(一)畅通老干部信访诉求表达渠道。要尊重和保护老干部的信访权利,对老干部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老干部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要通过开通老干部信访专线电话等渠道,引导老干部更多地以书信、传真、 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确保老干部的信访事项能够顺畅上达,有效处理。

(二)建立接待老干部来访制度。要认真坚持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阅批老干部来信、定期接待老干部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老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倾听老干部意见,了解老干部愿望,关心老干部生活,及时为老干部排忧解难。

(三)规范老干部信访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老干部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不集体上访、不联名上访、不越级上访, 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对坚持不合理要求,并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组织群体上访的个别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其中是党员的,要从严要求。

四、建立健全老干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老干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老干部工作联络员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老干部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对老干部反映的信访问题,本地本部门能够承办的,要抓紧协调办理;属于本地管辖范围但应由有关单位或下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进行转交处理,并督办落实。

(二)建立老干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要把老干部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好。要变老干部上访为主动下访、热情走访,及早发现信访苗头和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对可能引起老干部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报告,并提前做好工作。

(三)建立老干部信访督查工作机制。要把“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作为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的最高标准和根本原则,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老干部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办理老干部信访事项。对老干部信访问题推诿、敷衍、不按期办理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五、切实加强对老干部信访工作的领导

(一)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是老干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督促解决;分管领导负有直接责任,要抓好工作落实;其他领导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要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确保老干部信访工作职责明确、协调统一、逐级负责、规范有序。

(二)切实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信访工作队伍建设。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从事老干部信访工作。要注意选拔熟悉老干部政策的同志从事老干部信访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将信访工作岗位作为联系老干部、服务老干部的重要窗口,作为提高干部政策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阵地,有计划地安排优秀中青年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对在老干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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