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处级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处级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部署。通过集中轮训,使高校广大处级干部从总体上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二、内容和方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的十九大闭幕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时、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在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采取领导动员、专家辅导、分组讨论和学员代表大会交流发言相结合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参训人员
我校正处级干部。
第一期参训人员(29人):李凡路、吕祥华、李传伟、徐进、赵建胜、刘克非、李刘成、邓新民、夏可树、肖静、史仍洲、马新蕾、王艳萍、陆波、卫建勋、陈彦华、乔东华、杨晓青、郑宁、于锋、陈传祥、孙文、许杰、樊海涛、朱宁波、张建华、颜景虎、徐继宁、刘欣。
第二期参训人员(28人):朱桂林、李传银、冯晶、刘广军、张永强、胡国柱、张书义、苏宁、苑壮东、魏民、张永刚、王军、刘翔、王钦鸿、齐慧丽、王传武、杨楠、李群、褚滨、葛修路、庞新琴、程杰、陈万东、尹春光、薛庆文、韩华、宋思伟、孙西安。
四、培训地点、时间
(一)培训地点
临沂大学临沂宾馆大学店。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12月18、19日两天自学,19日下午2:30在曲阜校区集体乘车前往临沂报到,12月20日至12月22日集中学习。
第二期,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12月23日、24日两天自学,24日下午2:30在曲阜校区集体乘车前往临沂报到,12月25日至12月27日集中学习。
五、有关要求
各位参训学员充分认识开展这次集中轮训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肃对待,认真参加培训,报到时将签署好的《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见附件)交工作人员。
附件: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