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有效做好我校疫情防疫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1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1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鲁教办字[2020]4号)精神和要求,在原有工作布置和方案基础上,再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做好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疫情排查、动态监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率先垂范,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采取更严格、更有效、更扎实的措施做好本单位部门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各单位部门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天下午2点前汇总本单位部门疫情防控情况上报到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联系人:李运宇,电话:15898616766),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教育厅的部署安排,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各系院要通知到每位学生不要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全体教职工居家休息,减少外出,开学前没有特殊任务不要来校。
3.各单位部门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安保处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校园,暂停校园场地开放,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校园,管控好校内文化酒店进出人员;基建处负责做好学生组团施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各单位部门要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教育。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教工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和广大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和家长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要通知学生、家长和全体教职工停止参与一切集聚性活动,避免到人流密集场所。
5.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寒假期间留校的留学生查清情况、建立名册,进行身体情况监测,密切观察外教情况,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各系院对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师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6.教务处要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及时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方案和措施;宣传部、信息管理中心要关注引导好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带来的舆情动态。
7.各系院提前排查传染风险,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到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及时通知处在武汉等重点疫区的师生,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
8.资产处、财务处、后勤处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后勤处要在开学前制定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完善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在开学前后开展好校园集中消毒工作。
9.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学校通勤班车暂时停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10.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开云官方平台app 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